保卫通讯 2006年第8期(总第008期) 不要让自己的签证过期 近期,由于本人疏忽,有两个境外同学的签证过期,被珠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罚款。按照国家公安部规定,每超期一天,罚款人民币一百元。
为了避免再有同学出现签证过期的现象,特再次提醒港澳台、华侨和外籍华人等境外同学,要密切注意自己的签证期限,不要让自己的签证过期。并请在珠海市尚未办理《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的同学,在签证到期之前的15天,与珠海学院保卫科老师联系,以便帮助您办理《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和开具学校的就读证明书。
按照珠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的规定,须由本人前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签证续签手续。并需要携带如下个人证件原件:1、护照,2、港澳台《居民来往大陆地区通行证》,3、入学通知书,4、健康证(指定到拱北侨光西路的珠海检验检疫局体检,并由其签发的健康证;或者在大陆地区其他检验检疫局签发的5年内有效健康证),5、居住地所在派出所出具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6、学校开具的就读证明书等原件,以及1、2、3项证件的复印件(需统一用A4纸复印)。
珠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公地址:香华路493号(珠海市体育中心南门斜对面),咨询电话:8640525。由学校北门对面的巴士站乘坐35路公共汽车到红山路南下车,过马路约50米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