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暨南大学珠海学院巡回法庭首次案件庭审,于2007年9月26日下午在暨南大学珠海学院法学系法律与政策实践中心(实B201)举行。案件由香洲区人民法院南湾法庭庭长曾思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黄蕴磊、代理审判员聂斌华组成合议庭适用一审普通程序进行公开审理。庭审是一宗民事诉讼案件,依照法律诉讼程序进行,吸引了众多珠海学院的师生前来听审。
本案是一起原告珠海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诉被告某建筑集团公司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其案情复杂,争点较多,是一例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典型案例。法庭审理分为庭前准备,开庭审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几个阶段。在法官的主导下,原被告双方就案件争议焦点展开辩论,并进行了大量的举证质证,激扬思维,精彩纷呈,带领同学们领略了法庭审理最真实的魅力,给同学们进行了一次最生动的法制教育。
据悉,香洲区人民法院暨南大学珠海学院巡回法庭是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南湾法庭在今年9月设立于珠海学院法学系法律与政策实践中心的。当谈到设立巡回法庭的目的与期望时,香洲区人民法院曾思庭长表示,希望通过开展一系列庭审活动,可以弥补同学们课堂上理论知识学习的不足,借助典型案例,让同学们经过独立思考,分析案情,解决案件,充分锻炼同学们学以致用的能力,深化对法律精髓的思考。同时,也提供给同学们一个了解法律、运用法律维权的平台,宣传法制精神,弘扬法律文化。
这次的庭审活动也成为了迎教学评估系列活动中的一个亮点,得到了众多领导专家的一致好评。法律与政策实践中心主任张静老师表示,以后将继续推进巡回法庭庭审活动,为同学们提供更多关注庭审现场、扩大视野的机会。(作者:05法学 王聿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