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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08年师德标兵和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5-23|发布单位:珠海校区官网

院内各系、部、所:
     接学校通知,为加强师德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促进学校“三风”建设。进一步弘扬教师爱岗敬业、教书育人的先进事迹和高尚师德,团结和动员广大教职工为完成我校“十一五”发展规划建功立业,学校工会决定在全校开展评选师德标兵和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工作,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现将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范围及评选对象
师德标兵的评选范围是直接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式教师,中青年教师占一定的比例。
师德建设先进集体的评选范围是学院、系、部、所等教学单位。
     二、 评选条件
     (一) 师德标兵评选条件
      1、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贯彻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遵纪守法、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
      2、 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主人翁精神和事业心、责任感,刻苦钻研业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工作业绩突出。
      3、 教书育人,关爱学生,努力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廉洁从教,深受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的广泛赞誉。
      4、 在提高本科教学质量方面成绩显著。
     (二) 师德建设先进集体的评选条件
      1、 本单位党政领导重视师德建设工作。
      2、 开展师德建设工作有计划、有方案、有措施。
      3、 在开展师德建设活动中有创新,教职工参与率高,取得了突出成果。
      4、 在提高本科教学质量方面成绩显著。
     三、 评选推荐办法
学院各系、部、所按照规定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师德建设活动,对有符合评选条件的对象,在规定申报时间前认真做好评选师德标兵的推荐工作。每个单位推荐一名,经学院院长办公会议推选后,报学校审批。
     四、 申报时间和材料要求
   (一)由各系、部、所负责填写师德标兵推荐表一式一份,并附上事迹材料。
   (二)个人先进事迹材料,必须实事求是,有供广大教职工学习的先进业绩亮点。
   (三)申报时间:务必在6月5日之前将推荐名单及事迹材料及电子版交至学院办公室214。
   (四)逾期视为放弃。
                       
     附件:师德标兵推荐表http://zh.jnu.edu.cn/zh/upload/2008523160856.doc
              

 暨南大学珠海学院工会 
 
                                      
 二OO八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