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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珠海学院2008届毕业生派遣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6-24|发布单位:珠海校区官网


院内各单位:
      为保证广大毕业生顺利、文明离校,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现将2008届本科毕业生的派遣工作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毕业典礼
     (一)时间:6月29日15:30时
           地点:体育馆
     (二)工作安排如下:
      1.学院办公室:负责毕业典礼工作的全面组织、安排、指挥、协调以及审核各代表发言稿。
      2.教务处:负责组织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准备、教师代表的推荐及发言稿准备并提供2008届毕业生名单以及获得学士学位的学生名单;负责组织教师参加毕业典礼并邀请和接待学生家长;上述工作请各系部所协助完成。
      3.学生工作处:负责组织学生参加毕业典礼以及维持会场秩序,提供优秀本科毕业生名单、推荐本科毕业生代表发言及发言稿准备;负责宣传、礼仪工作。
      4.总务处:负责会场的布置,电力保障,现场医务保障。
      5.安保办:负责会场安全与交通疏导。
      6.体育部:负责体育场馆的安排、灯光音响、空调和体育馆大屏幕。
      7.丹田公司:负责场地的清洁。
      8.请各系、部主任、任课老师、毕业班班主任依时出席。
      二、毕业生离校工作:
      1、各系、部、处要热情关心和帮助毕业生。安排好离校前的各项工作,加强纪律教育,指导毕业生自觉遵守学校的有关规章和文明离校的有关要求,做好文明离校工作。
      2、学生工作处、教科处应督促尚未缴清学费、宿费和超修学分费等费用的毕业生在离校前缴清各项费用,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3、办理离校手续的安排
      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为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时间,地点集中在图书馆大厅,6月30日后,请毕业生到各职能部门办公室办理离校手续。请学院办公室、学生处、教科处、总务处、图书馆、安保办、财务科做好有关离校手续各项准备工作,并在6月30日安排有关人员到图书馆大厅办理离校手续。
      4、组织分工
     (1).集中办理离校手续的场地由学院办公室、总务处负责布置。
     (2).办理离校手续的流程图由教科处负责。
     (3).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毕业生贷款的归还确认工作,联系行李托运,由学生工作处负责;毕业生档案整理转出办理,由学生工作处负责,各系请安排学生党员协助。
     (4).毕业证、学位证由教科处负责组织发放。
     (5).党组织关系转出由学院办公室负责。
     (6).户口关系转出由安保办负责。
     (7).学生各方面的退款由财务科负责。
     (8).办理宿舍退房手续,每个宿舍统一指定1名同学到本楼宿管员处缴交水电费,交回钥匙;经丹田物业管理处清查宿舍内家具、物品后,在离校手续上盖章,并凭饮水机押金收据领取押金。
     (9).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时,学生证由教科处负责收回,借书证由图书馆负责收回,医疗证由总务处负责收回,体育器材由体育部负责收回。
     (10).毕业生凭手续单于7月2日下午17:00前到学生工作处领取毕业报到证。
     (11).逾期不办理退房手续者,由丹田清理收存物品,如有损失责任由学生自负。
     (12).因考试等原因不能依时离校的毕业生,需由本人提出申请,教务处、学生处核准后,由丹田公司统一安排临时住宿。
     (13).继续留校修读的学生须同时退房。下一学年如需住宿的,由本人申请,凭教务处证明,学生处核准后重新安排住宿。
     (14).为了方便个别同学,每幢宿舍楼开放一间保管室,为不能及时带走行李的同学存放物品,所存物品免费保管至9月1日,具体保管事宜与宿管员联系。
      特此通知,请遵照执行。



                            

二00八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