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08年教师节、国庆节、中秋节奖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9-10|发布单位:珠海校区官网
院内各单位:
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即将来临, 根据学校通知精神及珠海市委、市政府拨给学院5万元的教师节慰问金,学院决定发给2008年9月10日前在岗的正式职工三节奖金600元、慰问金300元,2008年9月10日前在岗的合同制职工三节奖金200元,全职外聘教师三节奖金300元。两项奖金的发放原则和办法如下:
一、 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发50%:
(1)2008年7月1日以后报到的正式职工和合同制职工;
(2)全年事假累计超过15天不足30天、病假超过30天不足60天的。
二、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发:
(1)不在岗的;
(2)2008年考核不称职的;
(3)违反计划生育有关政策、规定的;
(4)受党内、行政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5)有违法行为的;
(6)全年旷工累计达15天、事假达30天、病假达60天的。
三、2008年教师节、国庆节、中秋节奖金,慰问金于近日划入个人工资帐户,请各位教职工查收。
二00八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