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党校学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10-08|发布单位:珠海校区官网
各学生党支部:
根据学校党委党校的工作安排,珠海学院分党校拟定于10月-11月举办党员发展对象学习班。请各支部综合考虑入党积极分子的现实表现,推荐先进分子参加党校学习。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被推荐者需已递交入党申请书一年以上,并积极提交思想汇报;
2.被推荐者入学以来的平均绩点要求为:文科类学生达到2.8以上,理工类学生达到2.6以上;
3.被推荐者无待重修科目(若有重修科目需已获得合格成绩);
4.被推荐者需经过所在班级民主推优,择优录取,留存推优会议记录备查;
5.被推荐者需平时表现良好,无违法违纪行为;
6.由于党校课程均安排在周四下午,请注意避免与专业课程冲突。
请各支部根据以上注意事项严格把关,做好推优工作,并如实填写党员发展对象学习班名册(附后,名册需同时提供电子版),于10月15日前上交学院办公室审核。
附:党校学员推荐表http://zh.jnu.edu.cn/zh/upload/2008108102714.xls
二00八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