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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珠海市2008年度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10-15|发布单位:珠海校区官网

  关于开展珠海市2008年度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立项工作
                       的通知

各区、各有关单位、大学园区各高校、相关学会(研究会):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决定》精神,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繁荣发展我市哲学社会科学的要求, 市社科联、市社科规划办决定开展珠海市2008年度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立项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课题规划立项的指导思想和基本思想
1、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 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 突出哲学社会科学的学术和应用价值, 发挥哲学社会科学认识世界、传承文明、创新理论、咨政育人、服务社会的重要作用,为我市“建设生态文明新特区、争当科学发展示范市”提供强大的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2、基本原则: 按照公开申报、平等竞争、择优立项的基本原则,面向全市申报; 课题项目要立足珠海、面向广东、关注全国,突出应用性、战略性、前瞻性和对策性问题的研究, 特别要倾向于对珠海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的、具有地方特色问题的研究; 研究方法提倡发挥集体智慧,进行跨学科、跨部门、跨行业联合的攻关研究。
二、申报范围和资助方式
1、申报范围: 本次课题申报分为规定课题和自选课题两类。规定课题以《珠海市2008年度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指南》所列的题目作为选题范围, 申请者自行设计具体研究课题, 进行申报; 自选课题项目申报者可以根据本人正在从事的具有较高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的研究课题进行申报。
三、成果体现方式
成果体现方式: 专著、论文、调研报告三类。 专著类一般要求2年内完成, 论文、调研报告要求一年内完成。
四、申报资格和条件
1、珠海市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在珠各高等院校教学科研人员, 以及社科理论工作者, 具备相应的社会科学方面的研究能力, 均可申报珠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
   2、一个课题组只能确定一名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课题真正的组织者和指导者, 并承担课题研究的实质性任务。
3、每位课题申报者只能申报一项。
五、申报办法
1、《珠海市2008年度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及《珠海市2008年度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指南》网上发布,情申请者到珠海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zhuhai.gov.cn) “通知公告”栏目直接查阅并下载, 或到市社科规划办索取。
2、 市社科规划办将组织市哲学社会科学专家对申报情况进行评审, 必要时将进行现场答辩评审, 答辩内容以课题设计论证为主。
3、 经市社科专家评审通过的课题, 报市社科规划领导小组审核后, 将以适当的方式进行公示, 若无异议, 即下达《立项通知书》,并将按照《珠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管理〔试行〕办法》监督管理。
4、 通知之日起进行申报, 2008年11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市社科规划办, 逾期不予受理。

珠海市社科规划办地址: 珠海市香洲新光里三街23号1幢2层
联系人: 张楠; 电话: 3335089; 传真: 3335089
E-mail: zhskl@126.com

特此通知。

附件:《珠海市2008年度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指南》
                                       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珠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9月28日

附件:
珠海市2008年度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指南
一、 珠海市建设生态文明新特区研究
二、 珠海市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研究
三、 珠海市建设创新型城市研究
四、 珠海建设服务型政府研究
五、 珠海城市资源与环境承载力研究
六、 珠海市西部地区城市化研究
七、 珠海新农村建设研究
八、 珠海市社会管理体制创新研究
九、 构筑珠海市“人才高地”研究
十、 提升珠海市文化软实力研究
十一、 深化珠港澳合作研究
十二、 珠海城市功能与形象研究
十三、 弘扬特区精神、创建文明城市研究
十四、 留学文化与珠海人文历史研究


   请有意申请的老师按要求将材料于11月10前交至学科办137室。


                                      学科办
                                   2008-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