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07-08学年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评选通知
发布时间:2008-10-16|发布单位:珠海校区官网
各系:
为做好本年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评选和授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日制大二以上在校本科生,评选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同学需担任学生干部工作满一年以上。
二、评选比例
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比例均为本单位学生总数的2%,学院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比例为学院学生总人数的0.5%。
三、评选条件
1、思想品德考核为优,理、工、生、医、药类学年平均学分绩点达3.2以上,文、新、外、经、法、管类学生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在3.5以上,学年综合测评总成绩在90分以上,可作为优秀学生候选人。
2、思想品德考核为优,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在2.5以上,学年综合测评总成绩达90分以上,担任学生干部职务满一年,可作为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
3、学年内无必修或必选课程不及格,无任何违规违纪记录,无任何学风不良及校园不文明行为,未受过学校各级部门批评(含院、系级)及纪律处分。
四、奖励办法
学校发文表彰,颁发暨南大学优秀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证书。
五、评选要求
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必须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民主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六、评选程序
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候选人须分别填写登记表,班组意见――系意见――交辅导员,各系需填写《2007-2008学年暨南大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统计表》,报行政楼106朱蕴利老师。
七、各系上报截止时间:10月22日
附件:各类表格http://zh.jnu.edu.cn/zh/upload/2008101611475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