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住房公积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10-23|发布单位:珠海校区官网
我处已统一向珠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领取住房公积金,并已办理完毕。请各位申请领取的老师于2008年10月27日之前到总务处林老师处领取相关的资料。
特别温馨提示:根据珠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职工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批复》的要求,所批复的公积金必须从批准之日起一个月内去建设银行的网点办理转账业务,敬请大家留意。
联系人:林清文 联系电话:8505106,13926900130
特此通知
总务处
2008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