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外招生退住宿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10-31|发布单位:珠海校区官网
珠海学院因多收住宿费有退费的同学请注意!
(1) 新生:
请珠海学院08秋季部分外招生宿舍调整后有退住宿费的,请在11月8日前到珠海学院财务科(行政楼122)登记本人的珠海工商银行帐号,财务科于11月中旬委托银行退费。。
(2)旧生:
以下同学请于11月8日前到财务科登记本人珠海工行的帐号,财务科将于11月中旬委托银行代退多收学宿费。
(名单:方家伟、吴家泉、黎惠珊、陈素梅、胡文俊、汤焯彬、黎杰豪、高尚轩、甘家杰、唐英娜、岑仲仁、罗海伦、侯伟捷、郭翠平、梁家豪、刘慧雅)
重点提示:11月8日后提供珠海工行帐号的同学,财务科将于本学期末办理退费业务!
珠海学院财务科
2008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