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部分实习教学用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12-15|发布单位:珠海校区官网
关于上报部分实习教学用表的通知
暨珠教〔2008〕95号
各系(所):
根据《暨南大学本科实习教学工作管理办法》(暨教〔2004〕98号)文件规定,请各系(所)按规定时间上报以下材料:下学期的《暨南大学本科生实习教学计划表》(附件1);本学期各系(所)实习教学工作总结,本学期的《暨南大学本科生实习指导教师情况表》(附件2)、《暨南大学本科校内外实习单位情况表》(附件3)、《暨南大学本科校外实习基地统计表》(附件4)、《暨南大学本科校外实习基地指导人员一览表》(附件5)、《暨南大学本科生实习经费使用情况》(附件6)、《暨南大学本科生毕业(综合)实习总结表(附件7)。
请严格按照填写说明填写,以系(所)为单位将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于12月17日下午5点前统一上报到教科处156室(联系人:刘炳淋;联系电话:8505789)
教 科 处
二00八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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