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寒假前有关工资、奖金及慰问金发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1-15|发布单位:珠海校区官网
院内各单位:
值此元旦、春节来临之际,为体现学院对广大教职工的亲切关怀,经学院领导同意,决定学期末发放下列工资、奖金及慰问金。现将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2009年2月工资已于
二、接学校通知,经学院研究决定参照学校标准和办法发放2008年年终奖励工资;
三、接学校通知,经学院研究决定发放2008年度计划生育达标奖励金,同时开展教工独生子女元旦、春节慰问活动,具体按学校发放办法执行。
四、经学院研究,决定给予2008年12月31日前在岗的正式职工发放2009年元旦、春节奖金1000元/人和2008年年终奖金1000元/人,具体发放原则和办法如下:
1.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发50%:
(1)2008年7月1日以后调入的正式职工;
(2)事假(病假折半计算为事假)2008年累计超过30天不足60天的;
2.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发:
(1) 不在岗的;
(2) 2008年考核不称职的;
(3) 本人违反计划生育有关政策、规定的;
(4) 受党内或行政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5) 有违法行为的;
(6) 全年旷工累计达5天及事假(病假折半计算为事假)累计超过60天的;
五、以上工资、奖金及慰问金将于近日入个人工资账户。
学院办公室
二00九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