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9-01-19 发布单位:人员机构
2009年1月15日下午,暨南大学珠海学院司法系统实践基地研讨会在综合楼学术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珠海学院法学系主办,教科处和学科办协办。校长助理、珠海学院王志伟院长以及张江河副院长、珠海市司法局徐正泉副局长、香洲区人民法院龚心愿副院长出席了会议,南湾法庭曾思庭长、珠海市法律援助处刘存生主任、广东方源律师事务所主任李连军律师,司法系统实践基地的其他代表和专家近四十人参加了本次研讨会,会议由法学系刘秉国主任主持。
本次会议围绕着“加强法学实践教学,完善实践教学体系”的主题,针对学生在实践过程中的专业素质与实践能力的表现情况,学生实践活动安排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对如何加强外招生实践活动等内容进行研讨。珠海学院法律与政策实践中心主任张静就国内外法学实践教学的前沿问题以及珠海学院实践中心教学实践活动的运行及特色进行了主题发言。参会人员畅所欲言,对实践基地过去的工作一致予以高度评价。张江河副院长提出理论学习与社会实际应有机结合,要注意有效克服现有教学体制的弊端,要求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帮助学生在实际工作中发现自己的潜能和价值,在培养个性,形成特长上下功夫。同时,参会人员还建议学校结合本科教学计划、法学教育结构和现实性状况,将实践教学的内容、方法、环节以及考核管理予以规范化、制度化,从而推动实践教育教学的循序开展。
会后,参会人员兴致勃勃地参观了法律与政策实践中心,对法律与政策两个咨询室的平台工作给予肯定,并对模拟法庭、巡回法庭建设取得的成绩大力赞扬。香洲区法院表示今后将安排更多更具有代表性的案件在中心的法庭进行审判,让全院师生都有机会观摩真实案件庭审现场;市法律援助处还表示今年将在珠海学院法律与政策实践中心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让法律服务实践立足校园服务社会。
王志伟院长对本次研讨会的召开表示充分肯定,并对实践教学提出新的要求,希望在观念上更新、统一实践教学的认识,积极研究、探索、推进实践教学,推动实践教学体系协调、高效运转,并希望法律与政策实践中心充分利用现有平台开展更多的法律服务,将实践中心建设成为为全校师生进行法律宣传与普法教育的校内实践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