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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3-24|发布单位:珠海校区官网

文科各单位:

接到教育部社科司《关于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09]41),现将通知内容和我校申报工作布置如下。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推荐符合申报条件的、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研究成果申报。

一、评奖学科范围

本次评奖的学科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2)哲学;(3)逻辑学;(4)宗教学;(5)语言学;(6)中国文学;(7)外国文学;(8)艺术学;(9)历史学;(10)考古学;(11)经济学;(12)管理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情报、文献学;(19)教育学;(20)心理学;(21)统计学;(22)港澳台问题研究;(23)国际问题研究;(24)交叉学科。

二、奖励等级和数额

奖项分著作奖、论文奖、研究报告奖和成果普及奖。所有奖项均设特等奖、一、二、三等奖。本次评奖的总额为630项左右。按照确保质量的要求,允许各学科的各个等级的奖项有空缺。

三、申报资格

1、本次评奖以学校为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材料。

2、申报学校资格:申报学校应是中国大陆地区的普通高等学校。

3、申报者资格:成果公开出版、发表或向实际工作部门提交研究咨询报告期间,正式人事关系在高校的教师和研究人员(包括离退休人员)。每人限申报一项。合作研究成果必须由第一署名人申报。

4、参评成果资格与要求

1)申报著作奖、论文奖、研究报告奖成果的起止时间定为20051120071231。申报成果普及奖成果须为著作类,其起止时间为:20021120071231

2)多卷本研究著作以最后一卷出版的时间为准,在符合上述申报时限的情况下做整体申报。

3)丛书不能作为一项研究成果整体申报,只能以其中独立完整的著作单独申报。

4)个人论文集可作为著作类成果申报,但多人撰写的论文集只能由其中某篇论文的作者申请论文类奖励。

5)围绕一个专题,以个人或课题组名义发表于同一刊物同一标题的系列论文,可作为论文类成果整体申报。但围绕一个专题,发表时标题各不相同的系列论文,不能做整体申报,只能选择其中的一篇论文申报。

6)研究报告,须提交实际应用部门(省部级以上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大中型以上企业等)证明其实际应用价值的材料。

7)普及类成果,为推进马克思主义大众化和人文社会科学知识传播普及类著作,须提交关于社会效果影响方面的佐证材料,包括图书发行量、书评、相关新闻报道、领导批示、受众反响,等等。

5、下列成果的申请不予受理:

1)教材和教辅材料;

2)已获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司法部法学优秀成果奖、孙冶方经济科学奖、吴玉章人文社会科学奖、陶行知教育理论与实践成果奖、安子介国际贸易研究奖和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

3)研究咨询报告类无证明实际应用价值的成果;

4)未经第一署名人本人提出申请的成果;

5)文学艺术类作品。

四、申报材料

1、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评审表》和《申报一览表》及其电子版文档;申报成果及其他附属材料。附属材料是指最高获奖记录、成果社会反映、成果引用或被采纳情况的佐证材料,其要求见《申报评审书》的内页说明,请申报者须详尽填写,并提供附属材料。

2、各种材料的装订报送方式

1)《申报评审表》一式9份(至少1份原件),统一用A4纸打印。

2)著作类、普及类申报成果报送一式3份(至少1份原件),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标明:暨南大学)、申报人和所申报的学科(见一:学科范围)。

论文类成果一式8份(至少1份原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在一起。

研究报告类摘要一式8份,同成果采纳证明或领导批件一起,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研究报告全文一式3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标明:暨南大学)、申报人和所申报的学科。成果需要保密的,请特别注明。

3)申报成果的各种证明材料或附属材料一式8份,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和研究报告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附属材料的顺序装订。

五、我校申报工作时间安排:

本届评奖实行限额申报。我校申报名额待教育部发正式通知后公布,请关注本通知更新。

1、请我校老师于410将申请书及相关申报材料一套交由社科处审查和专家初评。

2420前,按装订要求、按要求的份数报送申报材料,并提供申请书的电子版。

3、请各位老师严格遵守此次申报工作的时间安排,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杨    电话:85228973

        潘启亮  电话:85220039

   EMAIL:okywk@jnu.edu.cn

                                          社科处

附件:1、《申报评审表》(已附学校意见)
2、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奖励办法
3、《学科分类与代码》(GB/T13745-92)(用于申报评审表内二级学科、三级学科填写查询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