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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学校“关于在全校开展 “十不让”活动的倡议”

发布时间:2009-03-24|发布单位:珠海校区官网

院内各单位:

        现将学校“关于在全校开展‘十不让’活动的倡议”转发如下,请各机关部处、党政干部自觉践行活动倡议。

        特此通知。

暨南大学珠海学院
暨南大学珠海学院党委
暨南大学珠海学院纪委
二00九年三月二十四日


关于在全校开展 “十不让”活动的倡议

学校各单位:

         为了配合我校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解决机关工作人员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营造良好的服务基层、服务师生的氛围,推进学校各项工作的科学发展,进一步加强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高行政执行力,学校纪检与监察办公室特向全校各机关部处、学院党政干部发出自觉践行“十不让”守则的倡议。“十不让”即:

一、不让上级决策部署在我这里延误;

二、不让服务基层事情在我这里缓办;

三、不让工作创新发展在我这里停滞;

四、不让违法违规事项在我这里过关;

五、不让群众合法权益在我这里受损;

六、不让立即能办事务在我这里拖延;

七、不让软懒散乱习气在我这里出现;

八、不让吃拿卡要现象在我这里存在;

九、不让失职渎职行为在我这里发生;

十、不让高等教育形象在我这里玷污。

       我们希望学校各单位党政干部自觉践行“十不让”守则,一要把贯彻落实 “十不让”守则与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相结合,努力将实践“十不让”守则的过程转化为改进机关作风、转变工作理念、提高工作能力和管理服务水平的过程,转化为创新工作机制和工作思路、推动教育党政工作科学发展的过程。二要把贯彻落实“十不让”守则与我校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回头查”工作相结合,在 2008 年行评工作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吸取教训,研究对策,从进一步健全机制和完善制度入手,建立起更为完善的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三要把贯彻落实 “十不让”守则与抓好我校各级党政管理队伍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各级党政干部要加强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加强修养,树立良好作风;加强团结,促进校园和谐;加强实践,强化责任意识,不折不扣地按照“十不让”守则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全面提升教育行政队伍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凡有违反“十不让”守则的,将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查处。

暨南大学纪检与监察办公室

2009 年 3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