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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教育部《关于组织开展第五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3-31|发布单位:珠海校区官网

暨教通〔 2009 〕 18 号

各相关单位:

现将《关于组织开展第五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 2009 〕 25 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申报工作:

一、请符合评选基本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学院(部)提出申请,由学院(部)择优推荐。鼓励推荐长期承担教学任务的一线教师。

二、各学院(部)要坚持标准,依照《第五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本科部分)》组织开展遴选工作。

三、广东省教学名师奖申报工作预计将于近日开展,学校将根据要求遴选并推荐申报国家级和省级教学名师奖候选人。

四、请各单位组织推荐的候选人准备申报材料,汇总并签署意见后于 4 月 3 日前报送教务处(纸质版一式 2 份,录像光盘暂不提交),联系人:谷世乾;电话: 85225282 。

五、本通知附件不随文下发,请登陆教务处主页通知栏浏览下载。

附件:《关于组织开展第五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 2009 〕 25 号)

教务处

二○○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第五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