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度精品课程申报与建设工作的通知
暨珠教〔2009〕9 号 各系(所):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和《暨南大学精品课程建设管理办法》(暨教〔2007〕71号)要求,学院将精品课程建设及申报工作作为落实“质量工程”的重要举措之一。 为继续做好2009年度精品课程申报与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9年度校级精品课程申报工作 (一)请各系(所)遵循精品课程申报相关规定,组建有竞争力的教师团队,可跨校区、院系及教研室,集中优势资源积极申报,提升课程的竞争力。 (二)申报要求 1.所推荐课程应主要为学科基础课或专业主干课程; 2.课程负责人须具有副教授或以上职称,而且是该课程的主讲教师,并长期担任本科教学任务; 3.已获各级精品课程称号的课程不再参加校级精品课程的申报; 4.请各系(所)认真填写《推荐申报2009年度校级精品课程汇总表》(附件1,纸质版1份,电子版发至:study@jnu.edu.cn),于 二、2009年度省级和国家级精品课程申报工作 (一)2009年省级和国家级精品课程申报将于近日启动,请有关单位积极组织、广泛动员,做好申报准备。 (二)申报国家级精品课程原则上应是已获省级精品课程称号的课程,申报省级精品课程原则上应是已获校级精品课程称号的课程。 (三)请准备申报2009年度省级和国家级精品课程的负责人尽快组织网络资源,待广东省教育厅下发启动省级精品课程评选工作的文件后,学校将组织2009年度省级和国家级精品课程评选工作。 三、各级精品课程建设工作 (一)广东省教育厅将于近日对已获得广东省精品课程称号的课程开展全面检查工作。请各相关系(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工作和支持力度,督促已获省级精品课程称号的课程进一步优化并加强建设。尤其要加强对精品课程的网络资源更新与网络互动建设,提高精品课程使用率,以达到示范和辐射作用。 (二)学校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设有专门的精品课程服务器,已获国家级、省级和校级精品课程称号的课程,凡需更新、增加网络资源,或尚未将课程资源上网的,请相关课程负责人填写《精品课程网络资源上传申请登记表》(附件3),由系(所)汇总后,于 (三)申报省级和国家级精品课程需至少三位主讲教师(包括课程负责人在内)每人不少于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如达不到要求的,请尽快填写《暨南大学精品课程课堂教学录像申请表》(附件4)。 四、其他事项 (一)请将本通知内容尽快告之本单位所有教师。 (二)本通知附件不随文下发,可在我院主页“院内通知”中浏览、下载。 (三)如有不明之处,可与学校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联系(电话:85220033,联系人:谷世乾)。 (四)以上安排如有变动,我处将另行发文。 附件: 1.推荐申报2009年度校级精品课程汇总表 2.2009年度暨南大学精品课程申报表 3.精品课程网络资源上传申请登记表 4.暨南大学精品课程课堂教学录像申请表 5.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6.国家级精品课程评估指标体系 7.国家精品课程教学录像上网技术标准 8.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实施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 教 科 处 二〇〇九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