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2009年度广东省高校精品课程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暨珠教〔2009〕10号
各系(所):
教育厅下发《关于开展2009年度广东省高校精品课程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粤教高〔2009〕17号,附件1),正式启动今年广东省精品课程申报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级精品课程申报
(一)申报条件:已获得校级精品课程的课程;
(二)申报时间:
(三)接收单位:教科处(行政楼143室);
(四)联系人:黄玲;电话:8505355;邮箱study@jnu.edu.cn
二、省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申报
(一)申报时间:
(二)接收单位:教科处(行政楼143室);
(三)联系人:黄玲;电话:8505355;邮箱study@jnu.edu.cn
三、省级网络教育精品课程申报
(一)申报条件:
1.请参照《2008年度网络教育精品课程评审指标》(见附件2);
2.已获得国家级或省级精品课程称号的课程不再申报该项目。
(二)申报时间:
(三)接收单位: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校本部科学馆613室);
(四)联系人:周红春;电话:85220337;邮件zhc@jnu.edu.cn
四、其他
(一)省级精品课程、省级网络教育精品课程统一按照《关于开展2008年度广东省高校精品课程评选工作的通知》(粤教高〔2008〕88号,附件3)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二)双语教学示范课程申报材料参照2008年度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申报材料要求执行,具体表格请从国家质量工程网站双语课程建设网页http://sy.zlgc.org/查阅下载;
(三)所有类别申报材料各一式三份,同时报电子文档;
(四)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即只能申报省级精品课程、省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和省级网络教育精品课程的其中一项。
附件:
1.关于开展2009年度广东省高校精品课程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
2.2008年度网络教育精品课程评审指标
3.关于开展2008年度广东省高校精品课程评选工作的通知
教 科 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