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科研工作量统计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9-18|发布单位:珠海校区官网
学院老师请注意:
学院正在对 2007.8.1 —— 2009.7.31 期间老师的科研成果进行审核,现将有关事项列出:
一、多人合作的论文、论著、奖项等,均由第一作者给予合作的校内人员分配工作量。请第一作者递交相应的书面说明并签字,在 9 月 25 日前送交学科办 137 室。
二、承担在研科研项目的负责人按照《珠海学院科研项目排序计分表》(附件中)的内容填写在研项目中课题组成员承担课题工作量的比例分配情况。
项目工作量分配的注意事项:
1、必须是 2007 年 8 月 1 日~ 2009 年 7 月 31 日期间获批并有经费到达珠海学院的项目。
2、课题组成员投入的时间以项目获批至今,一年中实际投入的时间来填写,分配的工作量按百分比例填写。
3、表中填入成员必须均有分值, 4 人以上的项目从第 5 人起,每增加 1 人,加计项目总分的 5 %,总加分不能超过项目总分的 20 %,项目负责人得分不得低于参与分配课题组成员的平均分。
《珠海学院科研项目排序计分表》填完后,由项目负责人亲笔签字,在 9 月 25 日前交予学科办 137 室。
附件:珠海学院科研项目排序计分表
学科办
2009 年7 月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