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暨南大学2009年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结题通知
各教学单位:
首批“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中研究期限为一年的项目将于12月上旬组织结题验收,此次验收不含我院项目,转发此通知,意在加深广大师生对“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认识,方便相关人员早着手,早准备,早落实。
教 科 办
二00九年十一月六日
暨南大学2009年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结题通知
暨教通〔2009〕58号
各学院、直属系:
我校首批“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实施迄今已近一年,根据《暨南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管理办法(试行)》(暨教〔2009〕2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对该批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首批“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中研究期限为一年的项目,共13项,具体项目见附件1。
二、验收方式
学校将组织专家以审议项目结题验收材料、听取结题答辩的形式对项目进行验收。
三、须提交的结题验收材料包括:
(一)《暨南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结题申请书》(见附件2),纸质版一式二份及电子版;
(二)项目研究成果:包括研究报告、论文、软件、专利、实物等,若成果以论文形式公开发表须提交复印件一份,并交验原件;若成果获得奖 励或获得专利,需提交证书复印件,并交验原件;若成果为设计实物,须提交设计方案、设计过程稿、实物照片,并交验原件;若以实验完成的项目,需提交实验方案、实验记录和实验报告;若成果是制作软件,须提交用户使用说明、源程序代码的打印稿、程序光盘;
(三)项目学术报告(格式见附件3),纸质和电子版材料各一份;
(四)学校将制作展板展示项目成果,请提供项目的相关信息(具体要求见附件3),电子版材料一份;
(五)《暨南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评价报告》(见附件4),纸质和电子版材料各一份;
(六)《暨南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原创性声明》(见附件5),纸质材料一份;
请于
四、学校将于12月上旬组织项目结题答辩,请认真准备ppt。答辩汇报的内容应包括预期指标的完成情况、已取得的成果、创新点及参加活动的体会等;每个项目汇报时间为4分钟,回答问题3分钟;答辩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五、其他
(一)学校将评出暨南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优秀成果奖、优秀组织奖和优秀指导教师奖,对组织得力、实施效果明显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与奖励;
(二)通过验收的项目组成员,学校将依照相关规定登记创新学分;
(三)项目负责人应做好项目研究过程中资料采集工作,积极将研究成果发表、进行专利申请、市场推介转化,加强项目宣传推广意识;
(四)项目研究成果属暨南大学所有,发表论著或申报其他成果时须注明“暨南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资助”。
本文除正文外,所有附件不印发文字稿,请从教务处主页“通知”栏下载,发布日期为
附件:
1. 结题验收项目名单
2. 暨南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结题申请书
3. 项目学术报告撰写和展板内容要求
4. 暨南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评价报告
5. 暨南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原创性声明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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