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新参加工作的硕、博士转正定级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12-07|发布单位:珠海校区官网
院内各单位:
接学校通知 , 根据《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中有关问题的意见》(粤人发【 2007 】 262 号)第二项第 5 点精神,请 2009 年分配来院工作已满 6 个月执行初期工资的硕、博士填写 <<新参加工作人员转正定级申请表>> (表格中“单位意见”一栏由学院填写),并提交 转正申请书(个人小结内容应包括个人参加工作以来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情况,并由所在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于 2009 年 12 月 11 日 前交到学院办公室(行政楼 214 室),联系电话: 8585097 。
学院办公室
二 00 九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