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缴纳2009年第四季度党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12-09|发布单位:珠海校区官网
各基层党支部:
请各党支部在12月15日之前将本支部应缴纳的党费(2009年10月——12月)交至学院财务管理办公室,以便学院党委及时将党费移交本部统一管理。
为提高工作效率,请各学生党支部支部书记与学生党员一同缴纳党费。同时,请各支部注意新转入党员的党费收缴问题。
谢谢合作。
党政办公室
2009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