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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制珠海校区 2010 年部门支出预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12-10|发布单位:珠海校区官网

 校区各单位:

按照 国务院侨办 《关于编制 2010 年中央部门预算的通知》的精神和校区《暨南大学珠海学院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结合校区教育经费预算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将校区 2010 年部门支出预算编制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1 、预算编制应坚持完整、真实原则,提高预算的准确性,强化预算执行的约束力。各部门应在分析上年度的工作项目预算执行情况的基础上,依据本年度的工作计划和任务进行资金测算,尽量做到常规性的工作项目编制完整,不遗漏,减少临时申报工作项目预算的数量。

2 、贯彻勤俭节约、确保发展的原则。从严控制人员经费和接待费用的支出。预算编制要紧紧围绕校区的总体发展规划和当年的工作目标进行,区分轻重缓急,科学排序,优先保证将教育经费投入到能促进校区教学科研内涵式发展的工作专项中去。

3 、坚持 “ 量入为出、收支平衡 ” 的原则。校区财务部门根据校区的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依据 “ 量入为出、收支平衡 ” 的原则编制年度财务收支预算,为校区的事业发展提供可靠的资金保障。

二、预算编制内容

各部门预算编制的内容主要包括:基本支出定额预算、切块专项经费预算、工作项目支出预算三部分,其中:

1 、基本支出定额预算包括各行政、教辅部门的公用维持经费、电话费,各教学部门的办公费、教学业务费、电话费等。此类经费由财务办根据以前年度支出水平核定定额标准进行编制,各单位无需申报。

2 、切块专项经费预算包括:学科办管理的校区学科建设经费、校区教学实验室建设经费、实验室维持经费等;教学管理办公室管理的教学差旅费、校区精品课程、校区专业建设、校区多媒体教学课程建设、教学设备维修及耗材、教学设备购置、本科生实践教学经费等;学生工作办公室管理的学生活动专项经费等;总务办管理的日常修缮费、行政设备购置费、行政设备维修费等。切块专项经费由各分口管理部门直接接受校区内各单位对切块专项经费的资金需求申报工作,按轻重缓急、择优遴选的原则对项目进行初审,重点投入到本科教学、学科建设、实验室建设、新专业建设、本科生实践教学、多媒体教学等关系到校区长远发展的建设项目上,合理安排,编制专项经费的项目汇总预算交财务办。

3 、工作项目支出预算是各单位为完成本单位特定的工作目标而编制的预算,由各单位根据其年度工作计划或任务直接编制申报。

三、预算编制要求

1 、年度预算经费使用的时间为一个自然年度,即 2010 年 1 月 1 日 - 12 月 31 日 ,工作项目预算及切块专项经费预算只需就该预算年度所需经费进行申请,不涉及其他年度所需经费。而跨年度、分期实施的工作项目,需要根据项目实施计划在明确各年度的支出预算基础上,重点申报 2010 年度的预算经费。

2 、预算编制要详细列明预算经费支出范围、明细支出内容以及每项支出内容的明细支出金额。预算经费支出的标准要符合现行财务制度及规定的要求,不得自定支出标准或突破现行财务制度明确规定的标准。

3 、申报预算资料的质量要求: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基础支撑材料充分。

4 、对于切块专项经费预算的编制,各经费管理部门应及时发布 2010 年度的各切块专项经费的项目预算申报指引,应对各使用单位申报的的项目,依据一定的原则进行筛选,合理安排项目支出预算。学科办、教学办、学生工作办公室、总务办实施校区切块专项资金的管理权,要确保各专项资金用于校区教学科研可持续健康发展的项目需求上,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5 、请校区内各单位在财务办网站下载 2010 年预算申报书,每个经费项目填写一张申报书,于 2009 年 12 月 30 日 前将编制的预算申报书交财务办汇总,按规定程序上报审议。

6 、校区财务办全年受理临时性、紧急性的工作项目预算经费的申报,填写项目经费预算申报书的同时请提交项目立项时的审批文件及资料。但各部门常规性的工作项目经费预算请于这次完整申报。

预算工作关系到校区资金投入方向,关系到发校区整体发展方向,继续加强教育经费的预算管理工作,既是加强各部门工作的计划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举措,也是提高校区理财水平的需要,并及时为各层次领导决策和教职工提供有用的经济信息。请各单位要高度重视 2010 年预算编制工作,组织好本单位的预算编制工作。

暨南大学珠海校区财务管理办公室

二 OO 九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