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副科级以上干部填报“三项制度”登记表的通知
院内各单位:
为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对领导干部监督的有关规定,促进我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作风建设,今年 3 月,学校在办公自动化系统( OA 系统)印发了《暨南大学关于贯彻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等三项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暨通〔 2009 〕 13 号),要求全校副科级以上干部均需按时、如实填报有关报表。为落实好此项规章制度,做好我校区本年度的汇总上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和重申如下:
一、 填报人员范围:副科级以上干部。
二、填报事项:
1 、《通知》印发后,发生该《通知》规定的个人重大事项的,个人需及时填报《暨南大学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表》(附件 1 ),并向有关受理部门提交报告表。尚未及时填报的,请于本次补报。无报告事项的,不用填写;
2 、副科级以上干部均应填写 2009 年上半年和下半年的《暨南大学领导干部个人收入申报表》(附件 2 )。上半年未填报的,请于本次分别填写,一并报告;
3 、按《通知》规定情况需上交礼品的,个人需填写《暨南大学礼品上交登记表》,连同礼品交校长办公室;需上交礼金、有价证券的,需填写《暨南大学礼品上交登记表》,连同礼金、有价证券交学校财务处。无上交礼品情况的,不用填写。
4、本人需要填写的表格,可从下列的链接处自行下载打印。
请于 2010年 1 月 18日前将上述表格送校区党政办公室(行政楼 210 室,电话: 8505931 ,联系人:刘玲子)。
党政办
2009 年 1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