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紧急)关于再次核对教学、科研系列教职工量化考核工作量(本科教学部分)的通知
院内各单位:
继2009年11月通过OA系统第一轮核对各教学、科研系列教职工量化考核工作量(本科教学部分)后,按照各位老师核对后上报的数据,经修改整理,现将结果再次通过OA系统公布给大家核对。(注:1、2月院内工资中本科教学工作量是以修改后的数据,即系统现在显示的数据发放的。)
特别提醒:
一、系统开放时间:周四(
二、核对方式:学院首页右上角“信息门户”处,凭用户名、密码登陆OA系统,点击左上角“我的办公室”——“人事管理”——“量化考核结果查询”即可查看个人工作量情况。此页面右上角有“打印”按钮,左下角有“年度”按钮,请各位老师分两年度打印出来。
若无错漏,请在原件上签上“无异议”并签名确认;若有错漏,请在原件上用红笔修改;若有特殊情况,请另外附纸说明。所有材料必须经本人及系主任签字确认,交由教务秘书统一收齐后,于周五(
三、各位老师2009年11月OA系统第一轮核对后上交的工作量表格,在修改过程中,对于部分有疑问的,附有一定的文字说明。量表已发至各系教务秘书处,请及时取回,以便此次对照。
几点说明:
1. 此次OA系统公布工作量请仅核对本科教学部分(包括本科生授课;指导本科生毕业论文、本科生创新工程、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数学建模、ACM程序设计、挑战杯、大学生电子设计、优异生、本科生导师制;专家、领导听课;省级及以上教改项目、立项教材、重点课程、教学成果)。其余部分以相关部门审核结果为准。
2. 关于导师制指导工作量,按照07年制定的《暨南大学本科学生导师制实施办法》文件规定,指导工作量=指导学生数*14分/年/人*评价等级系数,因07-08我院导师制未进行考核,故指导工作量参照毕业论文标准;08-09已进行考核,按照《暨南大学本科学生导师制实施办法》标准计算。
3. 各系数含义详见人事处文件《暨南大学教学、科研系列教职工量化考核计分标准》(附件)
教科办
附件:暨南大学教学、科研系列教职工量化考核计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