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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省自然基金申报有关注意事项的通知(更新中)

发布时间:2010-03-21|发布单位:珠海校区官网

各学院教科办、申请人:

1、 省基金校内遴选仅针对自由申请项目、重点项目、团队项目,初审申请书不用提交电子版,申请人暂不用签字。申请书学科代码采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指南》(2010)所列代码,学科代码填写至3级以下,可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网上查询,必须填写否则影响评审分类及结果。申请人请先将初审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交至学院教科办,由所属学院汇总后统一上报科技处,科技处不受理个人申请;

2、  博士启动项目(不限项)不参与校内遴选,不用递交初审材料,329学院科研秘书开通申请人帐号后直接在网上填报,待科技处形审完毕后再行打印纸质材料;

3、  各类项目研究年限均从2010101开始,团队项目一般四年(2014.9.30止),重点项目一般三年(2013.9.30止),自由申请项目一般两年(2012.9.30止)。

                                      校科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