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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学校《关于做好2010年新增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3-30|发布单位:珠海校区官网

暨研〔201019

关于做好2010年新增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学校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调整和优化我校研究生导师队伍结构,适应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发展需要,促进我校学科建设和导师队伍建设,学校决定开展2010年新增博士、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现将本次遴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导师遴选办法

本次遴选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博士生导师)的原则、条件和程序,按照《暨南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办法》(暨研〔200742号)和《暨南大学第九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五次全体委员会议纪要》(暨研〔200910号)执行。

本次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硕士生导师)遴选工作下放至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具体办法见本通知。

二、导师遴选的学科、专业范围

本次研究生导师遴选,重点是在我校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且导师力量不足的学科、专业范围内进行。我校在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内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原则上不再开展新增研究生导师的遴选。新增博士生导师遴选仅在导师数为3人及其以下的专业和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范围内开展(具体专业范围见附件1)。

三、导师遴选工作的程序、内容与时间安排

()博士生导师遴选工作。

1.个人申请(截止至415)

申请博士生导师的校内申请者,到研究生部网页登录 “教师空间”填写相关申请表格(填写说明见附件2),提供相关申请材料。 

校外申请者请另外从“暨南大学研究生部”网页学位办“下载中心”下载有关申请表格。

2.学科组预审(4月164月26)

1)审查申请者是否符合博士生导师遴选的基本条件,初核申请人所提交材料(学术论著,获奖项目,科研项目、经费等),并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到社科处、科技处、财务处等相关部处出具证明,进一步核实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2)将博士生导师申请者的公开答辩日程安排汇总表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学位办)(格式见附件3),向本学科的教师和研究生发布学术报告通知。

3)召开博士生导师申请者公开学术答辩会议。申请人通过学术报告形式,介绍本人的科研项目、研究成果、研究特色,以及科研工作对本专业学科建设的支撑作用等。每位申请者公开答辩时间不少于1个小时,学科组应做好答辩记录。

4)各学科组召开会议,提出预审意见,连同有关材料(含博士生导师申请者的学术答辩记录)报送所属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以下简称分委会)。 

5)学科组指定专人(学院研究生工作秘书)登录导师遴选系统,核查申请者网上填报科研成果是否有误或失实,如有,请予更正修改,同时录入学科组初审意见。

3.分委会初审(4月275月10)

各分委会对学科组报送的材料进行复核,并召开全体委员会议对申请者进行初审表决。同时指定专人(分委会秘书)登录系统将分委会表决结果录入;并打印分委会表决结果(分通过与不通过)纸质文本,由分委会主席签名,提交学位办。

学位办对各分委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抽查,不合格的材料将退回相应分委会处理,并及时通知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或徇私舞弊的申请者,4年内不受理其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已有硕士生导师资格者将暂停其招生计划。

4.校外专家通讯评议(5月116月10)

经分委会初审通过的博士生导师申请者,由分委会统一报送其申请表(网上打印)以及2篇学术代表作一式三份(分别用大号信封装好),由学位办统一送校外进行专家评议。

5.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学校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对通过各分委会初审及校外专家通讯评议(博士生导师)的申请者名单予以审核和表决。

6.学校公示与批准。

通过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的博士生导师名单,将在学校网页上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名单由学校发文公布。

7.学校对学术声望高和有突出成就的人才,可按以下程序进行博士生导师遴选:

1)申请人分别获得学术声誉好、知名度高、且与申请专业相同或相近的2位校外博士生导师和2位校内博士生导师的推荐;

2)经申请专业所在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审核后,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副主席和主席审批。

8.关于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生导师遴选工作。

按照《暨南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办法》(暨研〔200742号)遴选的博士生导师,可同时指导临床医学科学学位与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生;按《暨南大学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生导师遴选办法》(另行公布)遴选的博士生导师,仅限于指导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生。

(二)硕士生导师遴选工作。

1.具备副高职称以上且符合招生年龄的本校教学科研人员(或已有硕士生导师资格的校外人员)可直接认定其硕士生导师资格,直接认定的程序为: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含自我简介、硕士生招生培养计划等),以及职称聘任书等证明材料;学科组初审,学院汇总新聘任硕士生导师名单,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批准,学位办复核,公示无异议后,由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批准发文公布。

2.本校年轻的中级职称教师以及校外人员申请硕士生导师的,仍须按照《暨南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办法》(暨研〔200743号),提交《暨南大学新增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网上提交并打印纸质本)及有关证明材料,经学科组初审、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审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表决审议通过后,公示无异议的,发文公布。

3.各分委会于4月底将新增硕士生导师名单汇总表(格式见附件4)报送学位办复核、公示与发文。

4.新增硕士生导师必须参加硕士生招生计划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招收硕士研究生。

四、申请材料提交说明

(一)申请博士生导师者,需提交《暨南大学新增博士生指导教师申请表》一式四份(打印纸质本),《暨南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职责承诺书》一式两份,近5年发表在B类以上期刊的本专业学术论文、获奖成果(省部级以上)以及近3年科研项目批件、可支配经费(要求省部级以上)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另外选送2篇学术专著代表作原著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三份(另用信袋装,并注明送审论文字样)。

(二)申请者的获奖项目请科技处或社科处出具证明,SCI等三大索引期刊文章请图书馆出具证明,交学位办存收。其他材料由各学科组、分委会代收及初审,并留存至公文发布日期。

(三)分委会评审表格:各分委会指定专人(分委会秘书)登录网页进入“审核录入”,可生成分委会表决票与表决结果,并导EXCEL文本进行修改,汇总校外申请者名单,将初审通过与不通过名单汇总表,经分委会主席签名后交至学位办。

(四)申请表中“申报类型”的填写:“学校引进的学术声望高的特殊人才、海内外知名人士、或对学校产学研发展作出过重要贡献和有突出成就的学者”应在表中选择“属于个别杰出或突出贡献人才申报”,其他申报者(含职称条件放宽者)选择“正常申报”。

(五)各申请者所填报的学科专业必须是我校具有博、硕士学位授权的学科专业,且个人研究工作能够支撑该学科专业的发展,所填报的“研究方向”必须是培养方案(2009年新修订版本)中已列明的研究方向。

五、本次导师遴选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

()关于研究经费中学科的划分。

人文学科包括哲学、文学、历史学、法学4个学科门类,社会学科包括经济学、管理学、教育学3个学科门类。

()关于时间期限。

研究成果的有效起止时间:起始于200511,截止于2010331

主持项目的有效起止时间:起始于200711,截止于2010331

申请者年龄计算到2010831

(三)学术期刊AB类等级以社科处、科技处公布的为准。

(四)关于申请费用的缴交。

申请费用由申请人负担,在个人提交申请材料时一并缴纳。博士生导师申请者600/人,硕士生导师申请者200/人,由学校财务处统一收取,专款专用。

申请者一律采用现金方式缴费:先由各学院研究生工作秘书统一收取申请者评审费,后以分委会为单位,由分委会秘书统一汇总,到财务处缴费并开具相关收据(格式见附件5)。

以上收费的50%由各分委会(含学科组)支配,主要用于本次遴选工作的各项开支。

新增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遴选工作,与学位授权学科的建设与发展密切相关,直接影响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规模和质量,各分委会及学科组务必予以高度重视,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特此通知

附件:1.2010年新增博士生导师遴选专业范围表

2.南大学新增研究生指导教师网上遴选系统使用说明

3.2010年新增博士生导师学科组公开答辩日程安排汇总表

4.新增博(硕)士生导师申请人员评审费汇总表

5.暨南大学2010年新增硕士生导师名单汇总表

二O一O年三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研究生  导师  遴选  通知

  暨南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0323日印发

附件1

2010年新增博士生导师遴选专业范围表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博士生

导师数

校外博士生

导师数

校内博士生导师数

020101

政治经济学

3

1

2

020202

区域经济学

3

0

3

020203

财政学(含∶税收学)

2

1

1

020206

国际贸易学

3

0

3

020207

劳动经济学

2

1

1

020208

统计学

3

0

3

020209

数量经济学

1

0

1

060107

中国近现代史

2

0

2

083123

生物与医学物理

2

0

2

083124

细胞与组织工程

1

0

1

120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

3

0

3

120220 

财务管理

3

0

3

120203

旅游管理

2

0

2

120204

技术经济及管理

3

0

3

附件2

暨南大学新增研究生指导教师网上遴选系统使用说明

一、申请者网上登录、填写申请表说明

(一)新增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者进入研究生部网页,登录“教师空间”。

(二)在“导师遴选”下列框双击“科学学位博士导师申请表”或“科学学位硕士导师申请表”。

(三)进入“科学学位博士导师申请表”或“科学学位硕士导师申请表”界面:

列表界面分为上、下两部分,上半部分是条件检索部分,下半部分是列表框。申请者可通过点击列表框上面的“新增”、“修改”等操作按钮填写或修改申请表。 

(四)申请者填写申请表的注意事项:

1.先双击“新增”按纽,弹出申请表填写界面:

第一页:

填写申请年度(例如2010年)、人事代码(当输入人事代码后,相应的人名和院系单位会自动列出)。

第二页:

定职时间、毕业时间、授予学位时间均计年月,格式:2008.01;当输入身份证后会根据身份证算出出生日期;主要经历部分起止年月格式:2008.01-2008.10或是2008.01-

第三页:

科研情况部分:

1)对于论文、专著、获奖情况、专利的汇总,教师用户是不能输入的,要通过对下半部分的列表框的增加记录自动计算出来汇总情况,但是管理员可以调整汇总情况。

2)对于下半部分的列表框,点击“新增”会弹出具体的成果输入界面,教师或管理员可以选择成果类别,填写成果名称、成果级别、成果排序等具体内容,但注意必须先选择成果类别,这样下面的输入框会根据所选择的成果类别的不同有相应的变化。

3)修改要先选中要修改的记录,具体操作与新增相同。

4)申请者录入科研成果时,请录入符合遴选条件的科研成果(申请者不必填写所有发表的科研成果,而是根据遴选条件要求,对代表性的学术论文或项目等按级别等重要性进行筛选填写.即博士生导师申请者仅填写本人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和奖励,学术论文仅填写B类以上的;硕士生导师申请者仅填写本人主持厅局级以上科研项目,学术论文B类以上)

第四页:

各栏目的时间格式请参照标题提示。

在“硕导申请表”中:对于近三年的教学评估成绩输入格式:70/80/90,输入后请按回车。

2.申请者填写表格内容时,注意要按照一定格式填写,并且每填写一页时要记住点击“存盘”。

二、学院研究生工作秘书审核录入等操作说明

(一)管理员可通过点击列表框上的新增、修改、复制、删除、打印、审核录入、分委会表决票等按钮对导师申请记录进行操作。

(二)学科组审核时,先要选择“修改”按纽对申请者科研成果的真实性进行复核,如发现成果录入有误,请予修改更正,否则将会影响科研成果汇总结果。

(三)“审核录入”说明

1.先选中需审核的申请者,双击列框中“审核录入”;

2.“学科组审核意见”与“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意见”栏目填写,可由各学院指定专人(学院研究生工作秘书或分委会秘书)进行“审核录入”操作,但专门管理人员必须凭学科组组长、分委会主席纸质文本签字才能录入,最后须存盘。

3.分委会审核通过者,可先在条件检索列框中选择所需“学科门类”点击“检索”,再点击“分委会表决票”;下载导出所属学科门类的分委会表决票EXCEL列表。

附件3

2010年新增博士生导师学科组公开答辩日程安排汇总表

姓名

申请专业

答辩时间

答辩地点

报告题目

 

 

 

 

 

 

 

 

 

 

 

 


附件4

新增博(硕)士生导师申请人员评审费汇总表

(以分委会为单位汇总)

所属分委会名称:                  收费方式:现金 

人事编码

申请学科专业

姓 名

申报层次

评审费

申请者人事单位

 

 

 

 

 

 

 

 

 

 

 

 

 

 

 

 

 

 

 

 

 

 

 

 

 

 

 

 

 

 

 

 

 

 

 

 

合计

 

(注:以分委会为单位汇总,统一到财务处缴费)


附件5

暨南大学2010年新增硕士生导师名单汇总表

分委会名称:

序号

学科

专业

姓名

出生

日期

职称

职称

评定时间

是否

兼职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名):            时间: 

珠海校区需要参加学校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的老师按通知上的相关要求填报资料,并将报名材料于4月12日前交到办公楼135房,由学院统一交相关学科组。 具体通知可见学校研究生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