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区新闻
校区要闻

清明防火——保卫通讯2010年第1期(总第037期)

发布时间:2010-04-01|发布单位:珠海校区官网

根据珠海市森林防火指挥部通告,在森林防火期间(去年9月1日至今年4月30日止),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校区内森林保护区。

因此,校区安全保卫办公室特此敬告广大师生,在清明节期间,要注意森林防火和消防安全,自觉遵守森林防火规定,不携带火种进入森林保护区,不在校区里动用明火、烧香点蜡、燃放鞭炮和孔明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