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学校关于做好第四、五批“千百十工程”培养对象考核工作和第六批“千百十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4-14|发布单位:珠海校区官网
院内各单位:
根据学校通知精神,广东省教育厅将对第四、五批“千百十工程”培养对象分别进行期终和期中考核;对第四批省级以上培养对象,在培养期内取得优异成绩的先进团队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同时开展第六批“千百十工程”培养对象的选拔工作。(详细内容见学校通知)
请各教学单位依据通知要求,做好选拔工作,并将相关推荐材料于 2010 年 4 月 26 日(周一)报学院办公室人事室,学院再进行选拔后报送学校。
联系电话: 8585097
http://www.jnu.edu.cn/notice_detail.html?newsPath=1/W_5037_68286 学校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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