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校区关于催缴学生欠费的通知
各系(所、部):
根据学校关于催缴学生欠费的会议精神,结合校区的实际情况,校区财务办、教学办、学工办将联合采取措施进一步清缴学生欠费。现通知如下:
一、缴费范围与方式
范围:截止2010年4月28日前各系(所、部)各种学生的历年欠费。
方式:财务办将历年欠缴学宿费学生名单送至学工办,请学工办通知欠费学生务必在5月7日前将欠缴款项存入学宿费缴纳账户内,财务办将在4月30日、5月7日两天安排银行扣款。如学生丢失银行账户,应要求学生到珠海市任一工商银行网点开立新的银行账户,并将账户复印件交财务办办理更改账户手续;特殊情况可在4月29 -30日、5月4 -6日期间任一下午到财务办(行政办公楼122室)刷卡缴费。
二、办理缓缴欠费手续
因经济困难需办理缓交手续的学生可提出缓交申请,请相关学生自行下载缓交申请表,并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如实填写。(下载路径:暨南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相关下载-《暨南大学本科生缓交学宿费申请表》)。
三、注册
学生缴清各种费用后才予以注册。请各教学单位教务秘书严格执行此规定。
四、其他事项
1、无故拖欠费用的学生在缴清应交费用之前不得参加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申请,不得参与评优、评先以及所有与校区拨款有关项目的申报。
2、对无故拖欠费用且符合退学规定的同学进行学籍清理。
3、请各系(所、部)领导高度重视欠费清缴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通知到每个欠费学生,务必在5月7日前缴清全部费用。截至5月8日,逾期不交,将参照校本部欠费相关规定执行,并将学生欠费名单在网上公布。
财务办
教学办
学工办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