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签订暨南大学科研培育与创新基金2009及2010年项目任务书(理科)的通知
各学院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关于设立暨南大学科研培育与创新基金并印发《暨南大学科研培育与创新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暨科 [2009]10 号)”精神,将对 147 项项目立项资助。 现将任务书审核签订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 、 暨南大学科研培育与创新基金研究项目项目任务书是项目实施管理的主要依据。
2 、 项目负责人仔细阅读《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 财教 〔 2009 〕 173 号 ) 和《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的意见》(财教 〔 2008 〕 233 号)文件, 仔细阅读任务书中的填写说明,认真填写任务书。
3 、 项目任务书的研究开发内容及考核指标、计划进度和阶段目标应与项目申报时填写的《项目申报书》内容保持一致。
4 、各类项目实施期限按申报要求执行。 采取滚动资助的方式进行资助的项目,中期检查合格后才下拔下一年经费。
5 、项目 负责人将填写完成的《 暨南大学科研培育与创新基金研究项目任务书 》 (见附件 1 )纸质版 1 式 3 份及电子版,在 2010 年 5 月 18 日前报送院系签字、盖章并汇总。各院系 各学院于 5 月 18 日下午 5 点前将加盖项目承担单位的纸质任务书一式三份交至我处 602 办公室。
科技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邢少璟
联系电话: 85221309 ;
E - mail : ocxjjkj@jnu.edu.cn
附件一:年度经费安排表[附件:/uploadfile/article/uploadfile/201005/20100513021003938.xls]
附件二: 暨南大学科研培育与创新基金研究项目任务书[附件:/uploadfile/article/uploadfile/201005/20100513110849708.doc]
请学院获批老师注意:
根据申报项目的类型,按照附件一中的经费安排,填写科研培育与创新基金相关项目的任务书(附件二),请务必于5月17日上午按要求将纸质版和电子版送至学科办137室。
学科建设与实验室管理办公室
2010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