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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学院关于2010—2011学年度第一学期教材选用和征订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6-07|发布单位:珠海校区官网

暨珠教〔201015

各系(所):
   
 根据学校教材中心的通知,我院 20102011学年度第一学期教材征订工作于本周开始。为保证高质量的教材进入课堂,提高教材选用的整体水平,各系(所)应重视做好教材的选用和征订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教材选用原则

  1、先进性。应优先选用名优教材(包括教育部指定教材,国家级、省部级规划教材,面向21世纪教材,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教材等)和近3年出版的新教材。  
   
2、适用性。选用的教材要适应本科教学工作的实际需要,体现人才培养特色。实行分流教学的课程,原则上应选用不同的教材。

  3、一致性。凡课程编号相同的课程各校区的教材应保持一致。
  二、教材征订要求
   
 1、为保证所订教材及时到位,各系(所)应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及课程安排,及时组织任课教师落实下学期的教材征订工作。
   
 2、外聘教师和本部教师承担下学期课程所需的教材,统一由开课系(所)负责协调选用和订购事宜。凡在本部申购的,应在我办备案。

  3、外国原版教材的选用,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不得擅自复制和使用外国教材。

 4、任课老师在选用教材时应认真负责,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换。

 5、如课程使用自编讲义,须任课教师提交书面说明,由系(所)领导签批后报我办备案。

  6、填写教材申购表的内容务必具体详细。教材名称应填全称(含版本),如遇教材改版,则以最新出版的版面、时间为准;编著者、出版社、书号(ISBN)、定价等须填写准确。如因填表不正确造成误订或错订,后果由填表人及审批系(所)负责。

  7、请各系(所)于618前将本系(所)教材申购汇总表电子版发到邮箱(lblsr2000@163.com),由各系(所)负责人签字确认的教材申购表(或备案报批表)和申购汇总表纸制版同时报送至我办156室。联系人:刘炳淋,电话:8505789。凡因逾期报送教材征订清单引起教材不能按时到位的,责任由相关系(所)承担。

附件 120102011学年度第一学期各系(所)教材申购表

附件 220102011学年度第一学期各系(所)教材申购汇总表

                                   教 学 办

                                                                              二00年六月七日

附件 

2010—2011学年度第一学期各系(所)教材申购表
/"文件类型:64b5ab628a7262099c8825a373fdd7a3.doc (36.00 KB)
2010—2011学年度第一学期各系(所)教材申购汇总表
/"文件类型:481c049452234c529d8fdae9b1fa0ee6.xls (23.00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