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0-06-07 发布单位:人员机构
6 月 4 日 ,罗先生与曾女士代表 74 位老人满怀感激之情来到设在校区法律与政策实践中心的珠海市法律援助站暨南大学工作站,同时还带来了一面写着:“珠海市法律援助处暨南大学工作站全体师生:济弱助困、无私奉献——珠海市 74 位离退休老人 2010 年五月敬赠”的锦旗。
老人郑重地将锦旗交到援助站负责人张静老师的手里,感谢老师和同学们对受害老人的帮助,维护了老人们的合法权益,并追回了被骗的款项。同时,老人希望法学系即将毕业的同学能找到一份好的工作,以后做一个正直的人。
时间追溯至 2009 年 11 月 29 日 ,三位老人来到法律援助处寻求援助,他们是一起虚假广告案件的受害者。 2009 年 5 月 , 该案被告人及其同伙以开办健康讲座为名义,在珠海市大会堂举行了为期一个月的 “ 景安堂 ” 药品宣传活动。在一个月的活动中,他们以虚假的广告宣传所售药品的疗效,以高额赠品回报做诱饵,骗取被害人的信任,通过 “ 爱心回报卡 ” 、 “ 广告精英宣传卡 ” 等手段使受害人深信不疑,连续购买其药品。案发后,被告人曾报警要求被告人退款,但被告人许诺后便卷款潜逃。据不完全统计,至案发时,已有七十多位受害人购买了共计 40 多万元的药品。法律援助站的同学为被害人提供了相关法律咨询的同时拟写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起诉状并跟踪了这起案件的进展。
老人给援助站赠送锦旗不仅是对老师和同学们法律援助工作的肯定和支持,更是对援助站成员精神上的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