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09年“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6-12|发布单位:珠海校区官网
各项目负责人:
为了促进我校“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顺利完成,根据《暨南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管理办法》(暨教〔2009〕2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对2009年“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检查的项目
参加本次中期检查的项目为2009年立项研究期限为一年的项目(见附件1)。
二、检查方式与时间安排
(一)项目组填写“暨南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见附件2),经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后,上报学院教科处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
(二)学院组织中期检查答辩(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并组成3人以上的专家小组(要求具有高级职称)进行评审,给出具体评审意见。
(三)学校将根据项目进展和中期检查情况进行审核,作出合格、调整或终止的评价。
请各项目组于
联系人:黄玲;电话:8505355;E-mail:study@jnu.edu.cn
本通知请从珠海校区主页“校区通知”栏下载。
附件:
1.中期检查项目名单
2. 暨南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