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暨南大学科研培育与创新基金研究成果标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6-18|发布单位:珠海校区官网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科技司有关通知精神,为了规范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即我校设立的暨南大学科研培育与创新基金)研究成果(包括论文、专著、技术文件、专利等)的标注,便于统一管理,拟定其中英文标注为“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 supported by “ the Fundamental Research Funds for the Central Universities ”),请各有关单位督促项目负责人执行。
科学技术研究处
2010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