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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2011学年在校学生缴费工作安排的通知(只限珠海学院学生)

发布时间:2010-07-13|发布单位:珠海校区官网

 

珠海学院各系所:
    现将2010-2011学年本科生在读学生缴费工作安排通知如下(只限在珠海就读四年学生),请遵照执行。
一、注册
学生缴清本学年及前年度欠费→财务管理办公室开通注册权限→学院各系为给学生办理注册手续→学生上网选课。以前年度有欠费的学生一律不予开通注册权限。
二、学宿费标准
学费:文史财经管理类4560元、理工及外语类5160元,(已由学生处核定的贷款学生不用存入学费,但需存入住宿费)
住宿费:内招四人宿舍1500元,外招四人空调宿舍2500元,外招两人空调宿舍3500元,(已由学生处核定外宿的学生不用存入住宿费)
10元:(为保证扣款成功,帐户余额要大于扣收数10元)
:内招四人宿舍学生存:45605160+1500+10=60706670)元
外招四人空调宿舍同学存:45605160+2500+10=70707670)元
外招二人空调宿舍同学存入45605160+3500+10=80708670)元
外宿学生45605160+10=45705170)元
贷款学生1500+10=1510 
(交费账号或卡号如有更改请及时到财务管理办公室办理更改手续;如果没确定自己的缴费帐号,可于放假前到财务办咨询
三、学生学宿费的缴费方法
(一)、内地学生及港、澳、台、华侨学生缴费方法:
统一采取银行代扣形式收费,收费币种为人民币,具体步骤及方法如下:学生应在820之前把应交学宿费存入缴费存折或灵通卡内(账号或卡号可到财务处管理办公室查询核对),为确保扣款成功,请多存入10元的金额。
(二)、华人、外籍学生缴费办法
华人、外籍学生的学宿费标准不变,与往年一致,同样统一采取银行代扣形式收费,具体缴费步骤参照内地生及港澳台侨学生缴费办法。
四、学校对学宿费收取的方法
(一)、对学生账户扣收学宿费的业务处理
1、学校将在824830委托银行对学生的账户扣收学宿费。
2、成功扣收。校区财务管理办公室将根据银行成功扣款的数据打印学宿费收据,各系所于 92派人到财务管理办公室122室领取收据并将收费收据交给学生本人。
3、不成功扣收。因存款不足或未按时存款造成扣账失败的学生应尽快到各工行网点存入需缴的学宿费,学校将97再次安排银行扣款,扣款成功后才可开通注册权限。请97成功扣费的学生于98到财务管理办公室领取收据。
(二)、现场收费时间安排:
    收费对象:只限珠海学院学生
收费日期:93
收费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630
收费地点:行政办公楼122
收费方式:刷珠海工商银行卡
五、缴费注意事项
    在校生缴费以银行代扣为主,现场收费安排一天时间,主要收取因特殊原因无法银行扣款的学生学宿费。为保证学生及时缴费,及时注册选课,财务处安排了多次银行扣款时间,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应交学宿费存入缴费账户内(注意多存10元),因未按时存款导致无法注册选课的后果由学生承担。
六、留校修读学费的缴交
    留校修读学生按学分收费,学分由学院教学办统一计算,学生可向教学办相关老师咨询需缴学分(电话8505104
请于820将所需学分费用存入缴费存折或卡内(注意多存入50元),开学后到所在院系领取收据。
    学分费用计算方法:文史财经管理类:学分数*114/学分、理工及外语类:学分数*129/学分
七、缓交学费的处理
    因经济困难需缓交学费的学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缓交手续,经批准后,学生应将缓交金额以外的学费按时存入缴费账户内,待扣款成功后才予开通本学期注册。
八、各系所在收费工作中的责任
各系所应高度重视学生收费工作,将收费通知传达到每一位学生,督促学生按时缴费注册,杜绝恶意欠费发生,确保2010年在校生收费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以及学费结算工作的及时完成。
                                                                           珠海校区财务管理办公室
                                                                           2010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