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得在办公场所留宿过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10-07-15|发布单位:珠海校区官网
各院系:
由于连续酷暑高温天气,有个别院系教职人员出于关心,特意将处于行政办公大楼内的办公室钥匙交予学生助理,让其到办公室开空调消暑,甚至留宿过夜。近日发现,不仅学生助理本人在办公室留宿过夜,而且其还带领三三两两男女同学共同留宿过夜。针对这种现象,现特通知如下:
一、从即日起,凡将办公室、实验室钥匙交予学生助理使用的,一律在本周星期五之前收回,并做好相关学生的思想工作。今后,凡未经批准允许,任何人不得在办公室、实验室里留宿过夜。一经发现,将追究出借办公室、实验室钥匙人员的责任,直至院系主管责任人的责任。
二、人员下班离开时,务必关好各自办公室、实验室所有电灯、电器开关和门窗,切实做好防盗、防火、防风工作。
三、校卫队将在夜间加强对行政办公大楼、实验中心大楼、教学综合大楼巡查工作,届时请受检人员配合。每天在办公室、教室、实验室等公共场所逗留的时间不得超过午夜24时。凡超时者,执勤校卫队员有权劝其离去,不服从管理的,给予通报批评。
暨南大学珠海校区安全保卫办公室
二○一○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