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我校优秀科研工作者、优秀科研管理工作者、优秀科研单位的通知(紧急)
发布时间:2010-09-07|发布单位:珠海校区官网
关于评选我校优秀科研工作者、优秀科研管理工作者、优秀科研单位的通知(紧急)
“十一五”以来,我校科技工作围绕“搭大平台,组大团队,拿大项目,出大成果”的发展思路,通过科技管理制度创新和机制改革,提高管理和运行水平,大力推动科技创新工作的开展。在这五年内,我校科技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科研经费首次突破2个亿。藉教师节到来之际,拟大力表彰一批优秀团队和优秀科研人才,以激励和引导广大科研人员创新的积极性,为我校科研工作的快速发展带来更强劲的动力。 学校拟开展优秀科研工作者、优秀科研管理工作者、优秀科研单位的评选工作,现将评选方案公布如下:
一、优秀科研工作者评选条件
(一) 理工医类申请者需满足以下四个条件之一:
1、科技成果发表在影响因子³10国际权威影响力专业杂志上的通讯作者,或通讯作者非我校的第一作者;
2、“十一五”期间,承担企业技术委托任务,单笔到校科技经费100万元以上;
3、国家级重大重点项目的负责人。包括:国家基金重大、重点项目、“973”项目课题负责人、获批经费100万以上国家科技计划重大专项等的负责人;
4、“十一五”期间,实到纵横向科研经费平均30万/年的科研人员,且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A1类论文2篇以上或A2类论文5篇以上;
(2)第一发明人授权发明专利2项以上;
(二)文经管类申请者需满足以下五个条件之一:
1、第一作者获得教育部三等奖或获得广东省二等奖以上;
2、第一作者发表《中国社会科学》1篇或A1类论文2篇或成果被《成果要报》收录;
3、获得国家社科重大、重点项目或教育部重大攻关项目;
4、国家社科或省社科结项优秀或基地建设评估优秀;
5、实到纵横向科研经费平均10万/年的科研人员,且第一作者发表A2类论文2篇或A3类论文5篇以上;
二、优秀科研管理工作者评选条件
申请者需满足条件:( 每个学院限报一名 )
1、科研管理业务、政策水平高、具有进取和开拓创新精神;
2、起草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学校科研政策的修订或编制工作;
3、主管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业务因管理水平提高,“十一五”期间业绩快速增长;
4、优秀科研(技)管理人员需满足以下条件中的1项:
(1) 积极学习各级最新的政府科技政策,并能够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发表科技管理类论文1篇以上;
(2) 作为主要人员(排名前三)承担或参与管理部门下达的科研管理类项目1项以上;
(3) 连续从事学院基层科技管理工作5年以上,积极参与学校科技管理工作,且无工作失误。
三、优秀科研单位评选条件如下
申请条件:
1、科研单位各学科领域间合作紧密,交流渠道通畅;
2、科研业绩取得突破性进展;
3、科研先进单位的科研业绩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中两项:
(1) 人均科研经费在学校排名前三;
(2) 人均A类论文的数量排名前三;
(3) 人均专利授权量排名前三;
(4) 获省部级奖(二等奖)以上科技奖励一项;
备注:
(1)凡在上述描述中有n项/篇/等奖/个等以上的,含n项/篇/等奖/个;
(2)凡出现学术不端行为人员不能参与评奖;
(3)申报条件的科技项目和成果从2006年8月1日截止到2010年7月31日。
请各学院抓紧时间将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见附件)审核,并由院长签名、加盖院章后,务必于9月8日12:00前上报科技处604室、社科处610室。
附件四:优秀科研单位评选申报表.doc
科技处联系人:吴陆生 肖谊 联系电话:85220038 85228206
社科处联系人:赵 珣 黄晓燕 联系电话:85220039
科技处、社科处
2010年9月7日
校区文、理科各位老师:
请符合学校科技处、社科处通知中条件的老师,填写相应附件1或2中的申报表。由于时间紧迫,请填写的老师将电子版务必在9月8日上午8:00点之前发至学科办邮箱:tdr@jnu.edu.cn。
学科建设与实验室管理办公室
201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