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公文具领用程序调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9-30|发布单位:珠海校区官网
校区各单位:
为了更好的服务我校区教职员工,提高办事效率,保证与财务部门核帐结算的准确性,结合实际情况,现对校区办公文具领用程序作如下调整:
一、 领用办法:
1、各单位领用文具时须携带财务办制作的新经费卡,其中行政部门凭部门维持经费卡,教学部门凭办公经费卡领用,持经费卡方可领用。
2、领用文具须由教师本人持经费卡领取,并按要求做好登记手续。文具不能由学生代领代签,建议各单位派专门老师集中领用。
3、原珠海学院各单位的办公文具领用卡作废。
二、 领用时间:
办公文具领用时间为每周一至周四上班时间,周五因需要进行仓库盘点和对账,暂不予以领用。
三、 核账结算时间:
总务办逢单月末对各单位领用文具进行汇总核帐,各单位可到行政楼164办公室或致电8505361
四、 总务办负责提供日常的办公文具,非日常或大批量的文具(300元以上)可由各单位依程序自行购买,报账。
珠海校区总务办
二〇一〇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