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0~2011学年度第一学期本科生开放实验项目修习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10-09|发布单位:珠海校区官网
暨珠教﹝2010﹞18号
校区各学院:
为做好2010-2011学年度第一学期本科生开放实验项目修习工作,根据《关于组织本科生参加开放实验项目修习的通知》(暨教〔2007〕1号)(附件1,以下简称《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开设有本科实验课程的学院,请根据《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动员和项目审核工作,并填写《本科生开放实验项目申请表》(附件2)、《本科生开放实验项目汇总表》(附件3),报送至校区教学办备案。
二、项目实施过程中,各学院要加强指导和管理,保证修习质量,该批本科生开放实验项目修习应在本学期结束前完成,学院要按要求做好相关记录、成绩考核、结项及总结等工作。
三、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开放实验项目的课时,可折算成教学工作量。学生参加开放实验项目修习并经学院考核合格后取得相应学分,登记学分的原则参照《暨南大学本科生开放实验项目学分登记原则》(暨教通【2007】87号)(附件4)执行。
以上材料的纸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请各学院于2010年10月14日(周四)下午5:30前交至校区教学办实践教学管理室(行政办公楼143室),联系人:黄玲,联系电话:8505355,Email:study@jnu.edu.cn
附件:
1. 《关于组织本科生参加开放实验项目修习的通知》
2. 本科生开放实验项目申请表
3. 本科生开放实验项目汇总表
4. 《暨南大学本科生开放实验项目学分登记原则》
校区教学办
二O一O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