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实验室实验室设备清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10-28|发布单位:珠海校区官网
关于报送实验室实验室设备清单的通知
珠海校区各有关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校区实验室(含实践中心)实验设备等固定资产数据管理,提高实验设备数据信息的质量,请各实验室(含实践中心)将目前在册的实验设备以实验室(含实践中心)为单位认真填写所附实验室设备清单情况表(见附表)。并于11月30日前汇总后以学院为单位加盖公章的纸质材料以及电子版上报我办(办公楼135房),联系电话:8505201。
珠海校区学科建设与实验室管理办公室
二0一O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