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结题暨中期检查通知
发布时间:2010-10-28|发布单位:珠海校区官网
校区各学院:
根据《暨南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管理办法(试行)》(暨教〔2009〕2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学校将对研究期限即将到期的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对研究期限过半的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及中期检查范围
结题验收项目:暨南大学2008年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中研究期限为两年的项目;暨南大学2009年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中研究期限为一年的项目。具体项目见附件1。中期检查项目:暨南大学2009年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中研究期限为两年的项目。具体项目见附件2。
珠海校区项目如下:
| 结题项目 | 电气信息学院 | 包装耦合体动刚度的间接逆子结构优化设计研究 | 叶美仪 |
| 电气信息学院 | 分布式多参数电能质量智能监测仪 | 苏雁军 | |
| 电气信息学院 | 变形字符自动识别技术及其在验证码识别中的应用研究 | 柳佳林 | |
| 电气信息学院 | 视觉认知聚类算法的改进及其在图像分析上的应用 | 何川 | |
| 国际商学院 | 留学文化与广东企业管理模式创新研究 | 常诚 | |
| 国际商学院 | 珠海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实地调研 | 何嘉慧 | |
| 中期检查项目 | 电气信息学院 | 物流系统标准化托盘设计 | 缪欢 |
| 电气信息学院 | 珠海城市整体色彩规划研究 | 陈嘉伟 |
二、验收及检查方式
(一)项目组提交项目结题验收材料或中期检查材料;
(二)校区教学办组织结题答辩或中期检查答辩,组成3人以上的专家小组(要求具有高级职称)进行评审,给出具体评审意见,填写“暨南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结题答辩评审表”(附件3)或“暨南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中期检查专家评审表”(附件4)。
三、结题验收须提交的材料
(一)《暨南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结题申请书》(见附件5),纸质版一式两份及电子版;
(二)项目研究成果:包括研究报告、论文、软件、专利、实物等,若成果以论文形式公开发表须提交复印件一份,并交验原件;若成果获得奖励或获得专利,需提交证书复印件,并交验原件;若成果为设计实物,须提交设计方案、设计过程稿、实物照片,并交验原件;若以实验完成的项目,需提交实验方案、实验记录和实验报告;若成果是制作软件,须提交用户使用说明、源程序代码的打印稿、程序光盘;
(三)项目学术报告(格式见附件6),纸质和电子版材料各一份;
(四)项目展示材料(格式见附件6),电子版一份;
(五)《暨南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评价报告》(见附件7),纸质和电子版材料各一份;
四、中期检查须提交材料
五、时间安排
六、其他
(一)学校将评出暨南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优秀成果奖、优秀组织奖和优秀指导教师奖,对组织得力、实施效果明显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与奖励;
(二)通过验收的项目组成员,学校将依照相关规定登记创新学分;
(三)项目负责人应做好项目研究过程中资料采集工作,积极将研究成果发表、进行专利申请、市场推介转化,加强项目宣传推广意识;
(四)项目研究成果属暨南大学所有,发表论著或申报其他成果时须注明“暨南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资助”。
本文请从 “校区通知”栏下载,发布日期为2010年10月28日。
附件:
1.结题验收项目名单
2.中期检查项目名单
3.暨南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结题答辩评审表
4.暨南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中期检查专家评审表
5.暨南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结题申请书
6.项目学术报告撰写和展示材料内容要求
7.暨南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评价报告
8.暨南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原创性声明
9.暨南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
教学办
二О一О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