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省停止使用500元以上面额的通用定额发票报销截止时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11-02|发布单位:珠海校区官网
各位师生员工 :
一、根据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的有关规定,从2010年10月1日起,全省停止 500元以上(含500元)面额的《广东省地方税收通用定额发票》,从2011年1月1日起全省停止使用100元面额的《广东省地方税收通用定额发票》。
二、以上所述发票报销相关要求
1 、由于财务规定 2010 年发票必须在 2011年 3 月 31 日 前报销。以上所述发票视同 2010 年发票,参照上述时间办理。
2 、建议各位老师尽早整理自己的发票,请按规定报销,过期不报。
3 、特别提醒:自 2010 年 10 月 1 日 起任何单位开具的500元以上(含500元)面额的《广东省地方税收通用定额发票》,或2011年1月1日起任何单位开具的100元面额的《广东省地方税收通用定额发票》你都可以拒收,否则财务不予报销。
珠海校区财务管理办公室
2010 年 11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