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党员领导联系点情况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11-10|发布单位:珠海校区官网
各党总支:
为贯彻落实创先争优活动各项工作,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校区党工委拟建立党员领导联系点制度。联系点制度要求:校区党工委委员每人负责联系一个基层党支部,每个总支书记和党员院领导至少负责联系一个党支部。
校区党工委委员联系点由党政办公室协调安排。
请各党总支将学院及院党总支党员领导联系点情况表于11月18日(星期四)前上报校区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特此通知
珠海校区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