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申报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通识教育选修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11-18|发布单位:珠海校区官网
关于申报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通识教育选修课的通知
暨教通〔2010〕54号
各学院(部、直属系):
参照《关于申报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通识教育选修课的通知》(暨教〔2010〕21号)的实施办法,从即日开始启动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本科生通识教育选修课(以下简称“通选课”) (包括名师讲座)课程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重复通知如下:
一、开课要求
(一)课程要求
1. 按照通识教育的理念,同时根据我校实际情况,通选课的开设应尽量满足以下要求:
⑴面向全校各专业学生开设。
⑵加强人文素质、科学素质以及创新能力的提升。
⑶强调思维的训练和方法论的学习。
⑷有利于促进不同学科的交叉渗透。
⑸引导学生了解学科前沿,了解最新的研究成果、发展趋势和新信息。
2. 请各单位积极推荐有特色的课程以及符合培养学生人文素养、科学素养及综合能力的课程,以完善我校通选课的课程结构,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3. 通选课申请分续开课和新开课两部分,学校将组织专家对两部分通选课进行评审、遴选和优化。
(二)教师要求
教学单位的教师开设通选课须具备讲师以上职称(含讲师);非教学单位的教师须具备副高以上职称(含副高),或具有博士学位。鼓励教学团队开设通选课。
(三)开课门数要求
原则上,每位教师每学期限开设1门通选课。如课程成熟且教学质量高,经专家组审核,可允许开设2门(最多不超过2门,国家级和省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不受此限)。每位老师同一门通选课开课的班级数不能超过2个(含各个校区),同一门通选课可以由同一教学团队的不同老师开设。
(四)教材要求
开设通选课一般要有正式出版的教材,如没有正式出版的教材,可暂用自编教材或讲义,但必须涵盖一个学期的教学内容,并须有2位同行专家的鉴定推荐意见。
(五)选课人数要求
通选课开课人数不能少于30人。选课不足30人的课程不予开设。
二、申报要求
本次申报改为网上申请,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请下学期通选课的老师登录教务处主页(网址:http://jwc.jnu.edu.cn)右上角的“新版教务系统登录入口”,点击“课程中心”菜单中的“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申请”。
(二)申请“续开课”老师进入“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申请”后,页面会出现该老师近两年通识教育选修课开课列表,在对应课程后面点击“续开课申请”,请老师按申请页面要求填好所有内容,确认无误后点击“保存”,然后点击“打印申请表”,将申请表打印出来交院系领导审核批准。
打印申请表方法:在打印申请表页面的右上角,点击“选择格式”,可选择“Acrobat(PDF)文件”,再点击“导出”按钮,把导出的PDF文件进行打印即可。
(三)申请“新开课”老师在进入“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申请”后,点击“新开课申请”,按申请页面要求填好所有内容,确认无误后点击“保存”,然后与续开课申请的打印方式一样,分别将“通识教育选修课申请表”和“课程简介”打印出来,交院系领导审核批准。新开课老师除了在网上申请并打印申请表和课程简介以外,还须向教务处提交新开课课程大纲及使用教材,供专家评审。
(四)以上所有申报材料必须保证打印材料与网上申请内容一致,否则无法审核通过。
(五)各学院申报名师讲座请参照《关于本学期开设1学分名师讲座的通知》(暨教通〔2007〕85号)文执行,填写《暨南大学名师讲座申请表》(见附件)。
(六)学院收集齐老师所交申请表,在教务管理系统的“课程中心”菜单中“通识教育选修课查询”中核对老师申报的每一门课程,然后打印汇总表,连同老师的申请表、续开课老师的课程简介、大纲以及教材一同交教务处教研科审核备案。
(七)通识选修课申请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10日。
联系人:吴伟红,电话:85226356;
何凯佳,电话:85228557
附件:暨南大学名师讲座申请表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