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区各单位: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我校须在每年12月上报下一年度因公出访计划,凡未按要求提前申报,将不予受理。请各单位认真研究,根据本单位国际交流合作工作需要,制订2011年出访计划并于11月26日前向校区党政办提交《2011年度暨南大学因公出国(赴港澳台)计划报备表》以及《2011年度暨南大学参加外单位组团出访计划报备表》,党政办汇总后交校国际交流合作处,由其上报校领导及上级有关部门审批。
联系人:田娟(办公楼216室)
电 话:8505937
附件1:
附件2:
校区党政办
2010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