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各学院办理OA系统签章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11-29|发布单位:珠海校区官网
校区各学院:
为便于各专业学院开展OA系统办公工作,请各学院在12月1日(星期三)之前将以下材料交至党政办公室,统一提交学校信息办办理相关事宜:
1、申请开通OA系统的请示:请示内需写明学院指定收发文件人姓名及其人事编号,并加盖学院公章
2、学院院长、书记手书签名电子版(扫描版)
3、学院公章电子版(扫描版)
特此通知
校区党政办公室
2010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