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珠海校区开展“小金库” 治理摸底排查和监督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10-11-30|发布单位:珠海校区官网
| 校区各单位: 按照校本部关于开展“小金库”治理摸底排查和监督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请校区各单位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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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小金库” 治理摸底排查和监督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 |
| 发布单位:财务处 发布日期: |
| 学校各单位: 现根据国务院侨办关于开展“小金库”治理摸底排查和监督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结合我校实际,要求各单位在加强日常监督的基础上,于11月30日前开展一次排查工作,并于11月30日下午3点前将排查结果上报学校(交学校行政办公楼204室,电话85228253),上报格式见附件。排查工作中遇到困难和问题的,请及时报告学校财务处或者纪检监察办公室。逾期上报排查结果的单位,将列为由纪检监察办公室重点检查的对象。 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认真组织开展排查工作。 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全面认真地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要克服“无害心理”、“侥幸心理”、“应付心理”,充分认识到“小金库”的危害。各单位负责人要按照领导干部廉政承诺书的要求,对本单位“小金库”治理自查自纠工作履行领导职责。学校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将在各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进行重点检查。对在专项治理工作中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工作不认真、不负责任,甚至阳奉阴违、顶风违纪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二、严禁弄虚作假,蒙混过关。 各单位对自查中发现的各种违法违纪问题,要主动整改,自觉纠正,如实上报自查自纠情况。严禁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薄,编制虚假财务报告;严禁隐匿、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薄、财务会计报告;严禁私存私放公款。 三、严禁以权谋私,化公为私。 各单位要严格遵守廉政规定和财经纪律,加强资金流动控制,强化账户和现金管理。对自查发现的“小金库”资金,要如数转入法定账薄核算,依法进行财务、税务等相关处理。严禁以权谋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和奖金福利;严禁以任何形式、任何名义使用、挪用、隐匿、转移、套取“小金库”的资金。 四、严肃纪律,严厉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学校各级纪委、纪检监察、审计、财务部门要加强对有关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拓宽举报渠道,加强信息沟通,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对举报的问题,要积极受理,认真调查,重点查处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弄虚作假、消极应付、拒不纠正、销毁证据、突击花钱、打击报复举报人等行为;对在重点检查中发现“小金库”数额巨大、情节严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从严从重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在清理工作期间或清理结束之后,继续私设“小金库”或违反规定擅自开设银行账户的一律按顶风违纪严肃处理,追究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特此通知 暨南大学治理“小金库”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11月29日 “小金库”治理摸底排查和监督检查情况报告(格式) 我单位按照学校要求开展了“小金库”治理摸底排查和监督检查,经排查,我单位无“小金库”问题发生。 或者:经自查,我单位有如下“小金库”问题发生:……。 单位: 单位负责人(签名): 2010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