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学校关于初次认定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校区内各单位:
根据学校通知,本学期初次认定专业技术资格的工作将于2011年1月进行,请各单位认真组织,通知符合认定资格人员进行申报。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职务的范围: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普通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统招统分的全日制毕业生(不含“五大、自费、代培等毕业生),见习期或考察期满,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非行政人员),均可申请初次认定专业技术资格。
二、认定专业技术资格的学历、条件:1、大学本科毕业且取得学士学位,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或双学位获得者、硕士学位获得者,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六个月以上,经单位考核合格,均可申请认定“助理级”(初级)专业技术资格。2、取得硕士学位、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且担任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满三年;或取得博士学位、学历,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六个月以上,均可申请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3、如在取得硕士、博士学位之前已具备助理级或中级职称,现在非原职称系列的岗位工作,可申请同级转认定职称。认定各级专业技术资格,应具备的水平条件、实践条件、业绩条件按照《暨南大学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执行。
(注:学校将根据认定条件对申请人员进行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并发文,《认定资格审批表》将记入个人档案,作为取得认定职称的依据,不同于《转正定级表》。)
三、申报工作程序:
1、下列材料由申报者个人提交给学院审核:
a.由本人到党政办领取《暨南大学认定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并用黑色钢笔填写(存档材料);
b.提供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复印件1份;
c.提供硕士担任初级职称满三年、申请认定中级职称者需提供任现职期间发表且本人为第一作者的B类论文一篇或C类论文两篇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各学院组织对认定人员进行考核;
3、材料报送:
联系电话:8585097
校区党政办
二O一O年十二月二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