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11年元旦春节奖金及2010年年终奖金的通知(正式职工)
发布时间:2010-12-31|发布单位:珠海校区官网
校区各单位:
值此元旦、春节来临之际,经校区研究,决定给予2010年12月31日前在岗的正式职工按去年标准发放2011年元旦、春节奖金及2010年年终奖金。具体发放原则和办法如下:
1.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发50%:
(1)2010年7月1日以后来校的正式职工;
(2)事假(病假折半计算为事假)2010年累计超过30天不足60天的;
2.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发:
(1) 不在岗的;
(2) 2010年考核不称职的;
(3) 本人违反计划生育有关政策、规定的;
(4) 受党内或行政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5) 有违法行为的;
(6) 全年旷工累计达5天及事假(病假折半计算为事假)累计超过60天的;
3.以上奖金已于2010年12月30日划入个人工资账户,请各教职工注意查收。
校区党政办公室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